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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和县第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,15位代表对领衔提出的18件建议办理情况表示不满意,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不满意件的再办理工作。
一是常委会领导亲自交办。由县人常委会领导分别对口交办住建局、农业农村局、经商局等9个主办单位负责人,研究分析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原因,明确二次办理各项工作要求。
二是严格要求程序化办理。严格要求各主办单位二次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与代表“三见面”制度,对不满意因素拿出针对性办理举措,办理结果要书面回复代表并向代表工委备案。
三是严格执行考核规定。严格按照《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(修订)》相关规定,建议提案办理测评“不满意”的,在县部门综合考核中每件扣0.2分,二次测评仍“不满意”的,加扣每件0.2分。